近日,辽宁大连一辆救护车在鸣笛闯红灯时,被快速通过路口的轿车撞翻,车上一名医护人员当场死亡,急救病人送医抢救无效后离世。据报道,事故发生时,救护车上载有患者,为节约时间并未按交通规则行驶,相关视频引发网友讨论。
私家车与闯红灯的救护车发生碰撞,如何认定双方责任?交通运输部管理干部学院教授张柱庭向央视网《新闻+》记者表示,在这种情况下判断事故责任,首先要看谁有优先行驶权。“按照现行的交通法规,救护车在执行紧急任务时享有一些优先权利。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,它可以不受行驶路线、行驶方向、行驶速度和信号灯这四个方面的限制。即使路口是红灯,其他的车辆和行人也要承担让行的义务。”
张柱庭介绍,国家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将救护车、警车、消防车、工程抢险车以及公路监督检查车,统称为特种车辆。这些车辆往往承担着一些特殊任务,“比如救护车是用于运输急救病人获得医疗救助的,时间对于它们非常重要。因此,法律上给它们一些抢时间、争分夺秒的权利”。
不过,特种车辆的特殊权利并不是不受限制的,法律同时也规定了行使权利时要遵守的基本义务。“第一,这类车辆必须按国家规定喷涂标志图案,安装警报器、标志灯具。第二,救护车等特种车辆必须按照规定的用途和条件使用。如果不是在完成工作任务的过程中,则不允许使用警报器、灯具,也不享有这些权利。第三,在行使这些权力时要确保安全。”
此外,社会车辆与特种车辆发生碰撞时,还要判断社会车辆是否遵守了其他交通法律制度,比如,通过路口时是否超速、行驶车道是否合规,以及事故发生时行驶到哪个位置等。最后,相关部门会根据这些情况来综合判断事故责任。张柱庭认为,一般情况下救护车使用的警报器和灯具,足够引起其他车辆驾驶员的注意,总体上发生事故的概率很低。但是,如果一些社会车辆行驶速度过快、在路口没有注意观察,可能就会造成事故。
“发生这类不幸的事故,我们要痛定思痛。”张柱庭向央视网《新闻+》记者表示,对于特种车辆一方,要加强对车辆的管理,确保车辆的外形等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。同时要加强对特种车辆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,提升处置紧急问题的能力。对于社会车辆,一定要领会特种车辆和社会车辆之间的关系,遇到这些情况要主动让行。“特种车辆的用途是不言而喻的。保障特殊车辆完成任务,就是保障我们自身的安全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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